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喧騰一時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,台北地院上月依殺人等4罪,判引爆全案的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等66人,有期徒刑2月至13年不等,但檢察官不服,認為涉及殺人罪最重僅判刑13年,甚至還有12人獲緩刑,且曾、劉推諉卸責,惡性重大,法院量刑過輕,對66人全部提起上訴。

北檢表示,除檢方對本案66名被告提起上訴;被害人薛貞國家屬也針對部分未和解,或未依協議履行分期賠償的被告,請求檢方上訴,因上訴理由繁雜,先向高院聲明上訴,再補呈詳細上訴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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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13日凌晨2點多,曾威豪和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消費,曾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,2人打電話給蕭睿鴻抱怨;蕭為替2人出頭,就用微信通訊軟體,在「中山好青年」群組糾集人馬。

隔日凌晨1點多,蕭等70多人前往SPARK,薛貞國接獲同仁通報得知負責的警勤區有人聚集,就前往查看,除表明警察身分,還責備曾等人吵鬧行為,引起在場人士不滿,出手毆打薛,還高喊「殺死他、拖出去」,薛慘遭痛毆致死。

北檢依殺人、傷害致死、傷害、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等罪,先後起訴蕭睿鴻、曾威豪及劉芯彤等72人,除1人未審結、5位少年犯由少年法庭處理,其他都求處重刑,創下司法史上以殺人、傷害罪起訴、具體求刑人數最多的單一個案。

今年4月19日,北院一審判決66人2月至13年不等徒刑,其中12人獲緩刑。66人中以紅龍柱重擊薛警頭部的許淳凱判刑13年最重,曾威豪、劉芯彤各判刑8年半、9年。

北檢認為,殺人罪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但本案最重僅判13年,量刑過輕;另曾、劉推諉卸責,甚至合議庭用「故作無辜」、「態度倨傲」等28字,嚴詞痛批劉女,檢方認為量刑過輕,決定全部提起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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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國時報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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