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陳燕珩╱台北報導】

為鼓勵市民落實菸害防制,北市衛生局擬修正「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」,大幅提高檢舉菸害獎勵濾水器選擇,引發菸權會批評,認為市府不該便於執行公權力,鼓勵民眾相互檢舉;此外,衛生局引用證人保護法規定保障檢舉人,也挨批等同把吸菸者當作罪犯。

衛生局在3月29日預告修改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,對於檢舉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者,從以往可獲罰緩5%的檢舉獎金,大舉提高到50%,最高可得2萬5000元獎勵;檢舉民眾在公園綠地吸菸,則可獲罰鍰30%獎勵,最高3000元,希望藉此擴大民眾參與。

但修正草案一公布,隨即引發菸權團體不滿。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昨上午在北市府前抗議指出,市府不該大幅提高檢舉獎金,鼓勵民眾當「抓耙仔」,這種觀念太落伍;他更抨擊,修正內容引用證人保護法的保密規定,保障檢舉人權益,但證人保護法向來是保護檢舉過濾器水世界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者,此舉有歧視吸菸者之嫌。過濾器選擇

陳麒安呼籲,衛生局應在公共場所設置吸菸區,不該侵犯吸菸者權利,把他們當罪犯檢舉。衛生局健管處副處長許芳源回應,該草案已過預告評論期,之後送市政會議和法務局,會將菸權會提出的意見納入考慮,草案經議會和行政院備查後,最快9月1日上路。 (吸菸有害健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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